13. 第 13 章

不一会儿,小男孩领着几个大人走了过来:“真的,有个大哥哥刚在这买的,可便宜了。我没骗你们。”


几个人驻足在餐馆的门前的菜单,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,才不可思议地走进来点菜。


见有客人来,林昭带着一缕黑烟从厨房里赶了出来:“您好,几……阿嚏,几位?”


“额,四位。”女人看着林昭狼狈不堪的样子,忍不住往厨房里张望,可惜厨房里烟雾缭绕什么都看不清,只是隐隐约约有个人影在里面忙碌。


餐厅的环境也简陋地堪称恶劣,墙上贴着早已模糊不清的破旧海报,墙皮脱落泛黄,木头桌椅上有刀斧砍过的痕迹,甚至有暗沉的血迹早已渗入木头的深处。


昏黄的灯光,灰暗的窗户,灰头土脸的老板和一个长着六条胳膊的少年。


女人往后退了两步,如果不是这家菜便宜的简直像白送,打死她也不会来吃饭的。


林昭看着女人发白惊恐的脸,默默打量了周围的环境,确实太糟糕了,说是鬼屋都有人信。


但没办法,她太穷了,根本没有钱装修,就这么破,还让她负债累累呢。


林昭努力清了清嗓子,努力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,假装没有看见几人想要逃离的表情,热情地询问:“想吃点什么?”


“两盘鸡,两只兔子,四个面包吧。”女人犹犹豫豫地点菜,她一分钟都不想待下去了,可是太便宜了,实在是太便宜了!


“一共二十,随便坐。”林昭轻轻叹了口气,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下来,她真是生怕第一批客人跑了。


二十!感觉简直是像是在做梦!在弥昶,一个包子都要十五,而这么多菜才二十,如果以后他们都到这里吃饭,家里的开销会大幅下降,她的贷款压力将会小很多!


想到这里,她乐滋滋地把钱付了,然后抱起小男孩,猛亲了两口:“宝贝,你真的太厉害了。”


小男孩得意地扬起头:“那当然了,妈妈。”


旁边的人用手指轻轻蹭了两下桌椅,只是看着脏,其实擦的非常干净,这才放心地坐了下来:“别高兴地太早,菜什么样还不一定呢。”


很快,林正安就把他们的菜一起端了上来,细声细气地说道:“菜齐了,请慢用。”


“哎呀,这菜码还挺大呢。”几个人不禁惊叹道,四个菜把小方木桌摆的满满的。


奇形怪状的盘子和模样古怪的菜,让客人的心更是七上八下:“筷子呢?”


林正安也不知道筷子在哪,赶忙进屋询问。


沈哲心虚地别过脸,拉开了橱柜的抽屉:“头一次做,捏不直。”


抽屉里一大把筷子没有一个是直的,全都弯弯曲曲,看起来就没法用。


但现在菜都端上去了,不给筷子,怎么也说不过去。


林昭只好硬着头皮拿起四双筷子送了过去:“本店特色。”


“特色?”女人不禁惊呼起来:“这看起来没法用啊。”


“能,能用。”由于心虚,林昭声音越来越小,她拿起一双筷子,笨拙地想要夹起一块肉,但是失败了,越焦急越出错,怎么也夹不上来。


太丢脸了,林昭简直不敢抬头看顾客的表情。


这时,沈哲从身后拿过筷子,微微用力,筷子穿过肉,将其叉了起来。


林昭连忙小鸡啄米般地点头:“对对对,就是这么用的。”


……


客人嫌弃无语地已经挂相了,但是谁叫菜便宜呢。女人抽搐着嘴角接过了筷子,哭笑不得地点了点头。


见状,林昭挤出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:“几位慢慢品尝。”然后拽着沈哲回到了厨房。


“太丢人了,我的天呐,第一天开业,居然如此尴尬。”林昭小声地嘀咕道。


沈哲的脸都有些发红,默默地点了点头,暗暗发誓,今天晚上一定要做出直溜的筷子!


餐厅里,饥肠辘辘的女人叉起了一块皮甲兔肉,外皮焦酥,与牙齿碰触发出动听的脆响,香嫩的兔肉一咬汁水直流,油脂的香气里透着刺喉椒的燥辣,不柴不腻,咬到骨头吃,还能品尝到渗出的髓香。


这菜确实不错,女人连连点头,忙不迭地把筷子伸向了碳烧鸟。


串烤后,本就漆黑的外表更像碳一般,看不清模样,大火烘烤让鸟的骨头都酥脆无比,咬起来嘎吱嘎吱作响,肉的纤维在高温下收缩颇有嚼劲,熔岩盐让舌尖感到微微的刺痛,秘制酱料和淡淡的松木香气增添了口味的层次感,让人回味无穷。


面包果更是口感扎实,香甜拉丝,奶味十足。


他们头一次吃这几道菜,但对这几只异种生物却是异常熟悉。


这些异种生物对弥昶城骚扰不断,不少外出居民对此十分困扰,竟没想到可以做成如此美味的食物,还这么便宜!


这儿的老板恐怕不是一般人,女人对灰头土脸的林昭大大改观,人家那是低调不声张,至于这筷子嘛,就是特色!


酒足饭饱后,几人离开了餐馆,并约好明天再来。


在门外张望的行人见他们心满意足地从餐馆走出,按耐不住心里的好奇也纷纷走了进去,很快餐厅里坐满了人。


林昭几个人忙活地热火朝天,翻桌的速度很快,但架不住顾客不断涌进,林昭炒菜的手累的哆哆嗦嗦,林正安整整六只手都忙不过来,沈哲感觉自己的异能都要被耗光了。


终于,在下午两点前,卖掉了最后一只兔子。


没有吃到的客人只好唉声叹气地离开了。


餐厅里一片狼藉,林正安坐在收银台双目无神地看着,根本不想收拾,沈哲看着水池里堆满的盘子,一个头两个大。


只有林昭把准备给祭的菜炒了出来,神采奕奕地回头问道:“我去看望一下大金主,你去不去?”


这个财迷真是赚钱就不觉得累,还同情心泛滥,不在店里干活,也不去休息,巴巴地拿着饭菜去看那家伙干什么?


沈哲朝着水池努努嘴:“还有活儿呢。”


“行,那我先走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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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干不完,晚上等我回来干。”说完,她拿着饭盒头也不回地出门了。


不是?他的意思是还有活儿,让她留下来别去了,不是让她自己去啊,喂!


林昭拿着饭盒,根据祭给的地址,一路打听终于走到了他家。


那是一栋三层楼的房子,常年的风吹日晒导致墙皮变色脱落,看起来与周边的房子并无差别。


很难想象,这么一个西装革履、干净考究的大老板会住在如此平常的房子里。


门没有锁,林昭敲了几下没人回应,便推开门走了进去。


屋内的装潢与屋外简直天壤之别。


地上全都铺着厚厚的地毯,各色的爬藤玫瑰将墙面覆盖,纠缠的枝叶编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网,水晶吊灯折射的光芒在网中不停游走。


客厅里深绿色的丝绒沙发上,摆着几个金丝绣的靠垫,他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蓬松,仿佛有人刚刚抚开他们的褶皱。


落地窗前的黑色钢琴静静伫立,琴盖半开。钢琴的漆面光可鉴人,连琴键的缝隙中都洁净地不留指纹。


空气中浮动着淡淡的甜香,像是玫瑰与陈旧檀木的混合。


祭从站在楼梯上朝她招手,声音嘶哑颤抖:“上来吧。”


林昭跟着他走进了二楼的书房,不比一楼的一尘不染,书房里一片狼藉,乱七八糟的的东西扔了一地,简直无从下脚。


祭却毫不在意地从上面踩过,将桌子上的一个小纸条递给林昭。


我去赎罪了,过往与你无关,不必自责。——苏晨


苏晨应该就是祭昨天在找的那个人,赎罪是什么意思?过往又发生了什么?


林昭对此一无所知,她将纸条还给祭时,指尖在纸页上停留了一秒,仿佛触到了什么不可言说的秘密。


“方便跟我讲一讲发生了什么吗?”她轻声问道,声音在空荡的书房里显得格外清晰。


祭没有立刻回答,垂着眼将纸条仔细抚平,仿佛在平息某种情绪。


最终他将纸条夹在一本精装书内,动作轻的像在掩盖一个誓言。


“先去吃饭吧。”他接过饭盒往楼下走去,林昭紧跟了上去,木制的楼梯在他们脚下发出吱吱格格的声响。


将饭盒打开放到桌子上后,香气快速弥散开来。他走到角落里的酒柜,取出两瓶年份久远的红酒,瓶身落了一层薄灰,已经许久没有被碰触过了。


清透的水晶醒酒器放在桌子上发出一声脆响,红酒缓缓注入暗哑流淌,像他压抑已久的心事。


祭倒了两杯,其中一杯推倒林昭面前,“其实……”他望着窗外渐沉的暮色,仿佛故事就藏在那黑暗之中。


“其实,事到如今,都是我害了他。”祭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低沉的嗓音里无尽的自责:“就算是赎罪,也该是我去,如果不是我,这一切都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。”


“如果,”他颤抖着手又给自己倒了一杯:“如果我当时死在那就好了,就不会牵连他,更不会害了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