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 吃猴子肉就像吃孩子肉

大军收起四瓶酒走回自己屋里,放好酒之后又回到饭桌,微微一笑说道:“爹,你可别去我房里找酒喝,你要喝酒就喝虎骨酒,那四瓶酒我留着以后送人。”

老爹笑骂道:“我喝白酒干嘛?我想喝酒,我会和你爷爷要虎骨酒喝。”

大军抿了一口茅台,咂吧咂吧嘴,缓缓说道:“酒是我从长安带回来的。”

随后,将去高进家治眼睛的事,和家里人说了一遍。

又接着说道,“我去长安那么久,我不得去黑市里倒腾点东西,顺便也能赚点钱。

这瓶五粮液是我用野鸡和人家换的。

我在吴家沟待了那么长时间,我捕了很多锦鸡、野鸡,还有蛇。

当时又带不回四九城,我就拿去长安黑市换成其他的物资,板栗、苹果这些都是用野鸡和蛇换的,当然还有酒也是用野鸡换的,还赚了四十多块钱。”

二叔不信,摇了摇头,狐疑道:“村子附近的那些野物,咋可能那么好捕,难道满山遍野都是野鸡?你是不是进深山了?”

大军心里咯噔一下,忽悠不下去了,二叔脑子转得还真快,根本没法忽悠

大军暗自琢磨,倘若野生动物真如自己信口开河所说的那般众多,饥荒之年又从何谈起?饿死人之说岂不荒谬,撑死人还差不多。

饥荒年都被自己忽悠成是狂欢年,这种话只有傻子才信,这个年代的人经历过多少次战争, 能活到现在的人,每个人都精的跟个猴似的。

如果乡下有那么丰富的肉食,傻子才会挤破脑袋来城里住,应该是每个城里人都挤破头,去乡下住才对。

住在城里,每天都是吃杂粮窝窝头,去乡下住,经常能享用到山珍海味,连傻子也会选择乡下。

大军挠了挠后脑勺,尴尬一笑:“二叔被你猜对了,我确实进深山打猎了,不过那边的深山不危险,我在里面一只大型野兽也没看到。

山里全是猴子,满山遍野的猴子,那玩意儿咱们家不忍心吃,所以我就没带回来。”

老娘质问道:“你个小兔崽子,没在大山里烤猴子肉吃吧?”

大军连忙回道:“娘,我没捕猴子吃,我也不忍心吃猴子。”

老娘盯着大军问道,“你是否有去捕猴子,用它们来换物资?

那玩意儿咱们不惜的捕,吃猴子肉就像吃孩子肉,怪瘆人的。”

大军连忙摆手,“没捕,没捕,没捕猴子,就捕了点野鸡和臭鸡,臭鸡就是我上次带回来的那些干蛤蟆。”

二婶给妞妞夹了一块肉,并问道:“你带来的干蛤蟆在哪里?我们咋没看到?”

大军连忙跑到小仓库,从里面提着一个面袋子出来,他把面袋子放在八仙桌上,打开让众人看了一眼。

马爷爷拿起一个蛤蟆仔细端详,又闻了闻,随即问道:“这玩意叫臭鸡是不是?”

大军点点头回道:“这玩意儿活着的时候可大了,比咱们这的田鸡大很多,就是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臭味。

吃的时候得把它们的皮剥了,再用盐腌一下,还得拿醋泡一会儿,然后用清水洗干净,如此臭味便能减少许多。

马老爷子咬了一小点臭鸡腿,在嘴里咀嚼了一会问道:“这臭鸡你是不是用中药制过?有点卤肉的那种卤味,但又不是纯粹的卤味,有轻微中药材的味道,我也说不上是啥味。”

大军伸出左手大拇指,夸赞道:“马爷爷果然厉害!我在大山里没有卤料,只能用中药材祛除臭味,这干臭鸡若是用油炸一下,那味道老香了,可惜我们家没油。

这些干臭鸡以后只能用水泡软后,煮着吃或者蒸着吃,这些臭鸡我用中药材腌制了两天才风干,以后蒸着吃就不会有那股淡淡的臭味

吴家沟那边的大山里,在山顶上风很大的,一两天时间就能把臭鸡吹干。

由于今晚做的菜太多,所以我就没做臭鸡给你们吃。”

此时,妮妮拉住大军的裤腿指着卤下水催促道,“哥,哥,快快快夹一点那个给我,那肉肉可好吃了!”

大军轻轻拍了一下妮妮的小手,“你吃饭的时候别拉哥的裤腿,你的那小手上全是油,你看你把哥的裤腿也给拽脏了。”

妮妮咯咯咯地笑着说,“哥,哥,快,快夹肉肉给我吃!”

娜娜的小手也伸向大军的裤腿,大军连忙把她的小手扒拉开,给每人手里放上一段卤大肠。

姗姗不好意思讨要吃的,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大军。

大军又给丁磊和姗姗的小木碗里,各夹了一段大肠,又摸了摸姗姗的小脑袋,温和道:“你想吃啥就自己夹,你已经会用筷子了, 你旁边的三个妹妹不会用筷子,所以哥得夹菜给她们。”

姗姗怯生生地说:“军哥哥,我也想吃那个。”说着,她指了指卤猪头肉。

大军站起来,夹了两块肉,分别放在他们兄妹两人的碗里。

丁雷小声地感谢道:“谢谢军哥。”

大军拍了拍丁雷的肩膀说道:“你和大强年纪相仿,你在这里别客气,想吃啥自己夹,哥家不缺你一口吃的。”

丁磊点点头:“好嘞,谢谢军哥。”

大强拿着一根十公分长的猪脚骨头问道:“哥,这骨头我可以拿回炕上吗?”

大军不解地问:“你为啥要把那骨头拿到炕上去?”

大强舔了舔骨头递过来说道:“大哥,这根骨头你嚼一下试试看,里面可以一直嚼出味来。”

大军嫌弃地推开他的手说道:“你想咋样都行,你别说要把骨头放在炕上,你要用这骨头做枕头也没事。”

大强小心翼翼地把那根长骨头放在桌子上,站起来夹了一筷子姜丝炒肉片。

这一筷子就夹了五片肉,看得大家目瞪口呆。

大军心想:这小子抢吃的还真是一把好手,这夹菜的技术一般人还真办不到,这脸皮也比一般人的厚,等过几年生活好了,他会不会患高血糖或者高血脂。

幸好我有山门可以依靠,养得起他。

若是没有山门,这老弟要是下乡去吃大锅饭,恐怕会被村里人给揍死。就算不被打死,也会被村里的大娘们,把他的脸给挠花。

大强看着发愣的大军问道:“哥,你咋不吃呢?你发什么呆?过会菜凉了,就不好吃了。”

大军轻抚着大强的脑袋,语重心长地叮嘱道:“老弟啊,你以后在外面吃饭时,你得改改你那急着吃菜的毛病。跟别人一起吃饭时,你别急也别慌,要学会细嚼慢咽,慢慢地吃。”

大强听后,嗤之以鼻:“大哥你别逗了,你还细嚼慢咽呢,等你细嚼慢咽完,我早吃饱了,你啥也吃不到。”

全家人都被他逗乐了。

大军真怕大强吃的太快拉肚子,虽然他每天喝着灵液凉水,但像他的这种吃法,谁的肠胃耐得住?

大军夹了一片肉放进嘴里,慢慢品尝着,又抿了一小口茅台教导道:“看见没?像哥这样吃。”

大强撇撇嘴,喝了一口肉汤:“哥,等我长大以后,也学着你一样慢慢的吃,但是我现在年纪还小,得大口大口的吃肉才能把身体长好。”

大军听到这句话很是欣慰,因为大强说了以后会学自己。